联邦推统一AI规则遇纽约州立法冲突
快速阅读: 12月17日消息,特朗普政府推动统一AI监管框架,限制州级立法,并要求联邦机构制定全国规范;纽约州计划采纳加州SB 53模式修订RAISE法案,或促成美国两大科技重地规则协调,影响企业合规策略。
为推动建立统一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5年1月23日签署第14179号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机构限制各州自行制定人工智能立法,并加快构建全国性规范体系。
根据该行政令,司法部须在30日内组建人工智能诉讼特别工作组;商务部需在90日内提交报告,指明各州“过度严苛”的人工智能法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研究制定联邦层面的人工智能信息披露标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则需明确其《反欺骗法》在何种情形下可优先于州法,尤其是当州法要求修改模型真实输出内容时。此外,若州法律与联邦立场冲突,相关州可能面临联邦宽带部署资金使用受限的风险。
几乎同期,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尔提议大幅修改该州《负责任人工智能安全与教育法案》(RAISE),拟采用与加州SB 53法案高度一致的条款。主要调整包括:将适用门槛从模型训练算力1亿美元改为年营收5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取消原法案中禁止发布存在“重大不合理风险”模型的前置限制;并将事件披露义务调整为仅在实际造成损害后触发。该修正案已提交州议会,须在12月19日前完成签署、否决或提出章节修正。
若纽约最终采纳SB 53模式,美国两大科技重地——加州与纽约州将在大型人工智能开发者的核心透明度与事件报告要求上实现协调。此举虽未形成正式联邦法律,却有望在市场层面推动事实上的全国统一标准,呼应联邦政府“一套规则”的政策目标。
企业应同步评估两套制度的影响,及时调整合规策略。若纽约转向SB 53,需准备年度安全框架发布、举报人保护及事后披露机制;若RAISE保留,则须应对基于算力的覆盖范围、事前禁令、72小时内事件通报、更高罚则及知识蒸馏等要求。同时,应密切关注联邦层面依据行政令推进的诉讼、FCC与FTC相关程序,以及宽带资金使用条件的变化。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
引用自:JD Supra法律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