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达成防务产业新框架协议
快速阅读: 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方面消息,2025年12月13日,《欧洲防务产业计划条例》将于17日正式签署,设立15亿欧元基金支持联合采购与产能建设,强化“欧洲优先”原则并纳入乌克兰参与,旨在提升防务工业自主性与供应链安全。
2025年10月16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欧洲防务产业计划条例》(EDIP)达成临时协议。该条例旨在建立欧盟首个长期法律框架,以支持联合防务采购、提升欧洲防务技术与工业基础能力,并保障防务产品的及时供应与供应链安全。根据安排,条例将于12月17日正式签署,并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次日起生效。
EDIP设立专项预算,明确“更多投入、共同行动、欧洲优先”的原则。为减少战略依赖,条例强化了“欧洲优先”要求,对申请主体的设立地、基础设施位置、控制权及设计主导权等设定具体标准。同时,条例允许有限例外和临时安排,例如针对弹药与导弹领域的特殊条款将持续至2033年。
乌克兰被纳入该计划,可通过“欧洲军备计划结构”(SEAP)参与联合采购,并受益于专门设立的“乌克兰支持工具”,由成员国及欧盟机构提供财政援助。此外,EDIP引入多项新机制:SEAP简化跨国采购治理与规则;“欧洲军事销售机制”建立统一产品目录与战备储备池,加快政府间交易流程;全欧盟范围的供应安全制度则增强危机应对与跨境转移能力。
在融资方面,EDIP结合拨款与混合金融工具。依托“投资欧盟”(InvestEU)框架设立的“加速防务供应链转型基金”(FAST),将通过债务与股权撬动中小企业及中型企业的产能扩张。被列为“欧洲共同利益防务项目”(EDPCI)的大型多国计划,还可获得国家配套支持与审批优先。
对于科技企业及民用工业新参与者,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民用技术向防务领域转化,并促进互操作性与认证合作。设计主导权规则强调欧洲在价值创造与知识产权控制中的核心地位。上述措施与同期推进的《防务战备路线图》共同构成未来欧盟防务能力建设的关键路径,为2028—2034年多年度财政框架奠定基础。
EDIP明确了资金申请主体的资格条件及相关使用规范。根据规定,资金接受方须为在欧盟或关联国家(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且其执行管理层须位于上述地区。项目实施期间,所使用的基础设施、设施、资产及资源原则上须全部位于欧盟成员国或关联国家境内。
在特殊情况下,若无可行替代方案、不损害欧盟安全与防务利益(包括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框架下的睦邻原则),并有助于实现EDIP条例所列目标,可有限使用非欧盟/关联国资源,但相关费用不得纳入资助范围。
接受资助的实体不得受非关联第三国或其控制方支配。“控制”指直接或通过中间法人对实体施加决定性影响。例外情形下,若该实体虽由外国控制但注册于欧盟或关联国,且所在国主管部门通过投资审查等机制提供充分保障——确保欧盟安全利益、敏感信息保护及知识产权不被无授权转移至境外——仍可具备资格。
项目允许与非欧盟实体合作,前提是不危及欧盟安全利益、防止涉密信息泄露、不影响供应链安全,且相关外部合作成本不予资助。
部分机构自动豁免“外资控制”审查,包括成员国及关联国的采购机关、国际组织、欧洲防务装备合作架构(SEAPs)以及欧洲防务局(EDA)。公共采购合同中的承包商与分包商适用相同资格标准。若分包份额占合同总值15%至35%,且在EDIP生效前已就防务产品建立直接合同关系,即使其未设于欧盟或关联国,亦可视为合规。
EDIP计划截至2027年12月31日将提供15亿欧元赠款,其中3亿欧元用于乌克兰支持工具。资金分配要求:至少15%用于联合采购,至少30%用于产业强化行动,最多25%用于条例第15条所列行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追溯资助自2024年3月5日起启动且仍在执行的活动。联合采购资助比例通常为合同额的15%,特定条件下可升至25%;产业强化行动资助比例最高达35%,若主要受益者为中小企业或由SEAP实施,并满足新建跨境合作、新增产能或提升危机相关产品产量等条件,可提高至50%。
该计划旨在支持成员国落实共同防务目标,其资金支持比例最高可达符合条件成本的100%。该比例适用于成员国追加自愿出资、调用复苏与韧性基金(RFF)未使用额度,或用于支持行动及欧洲防务优先合作项目(EDPCIs)的情形。
EDIP可资助四类行动:一是共同采购行动,包括联合采购防务产品及建立并维护防务工业战备储备池;二是工业强化行动,涵盖扩大或现代化产能、“常温待命”式扩产能力建设、产业化与商业化推进、供应链与库存协调等;三是支持性行动,如互操作性认证、标准化(包括北约标准)、中小企业参与措施、人员培训、瓶颈问题协调、双用途技术适配及防务创新等;四是EDPCI部署,即由欧盟理事会认定、旨在加强欧洲防务技术与工业基础(EDTIB)及成员国关键能力的大型协作项目。
该计划明确排除对违反国际法产品的资助,包括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若脱离人类指挥控制链或无法符合国际人道法)、集束弹药,以及已由其他公共或私人资金全额覆盖的行动。
为保障供应链安全,EDIP设立“最低本地含量要求”:终端产品中来自欧盟、联系国或乌克兰以外第三国的组件成本不得超过总组件预估成本的35%,且不得采购损害欧盟安全与防务利益的国家所产组件。原材料不计入组件范畴。受资助方须保有产品设计主导权,包括替换或移除受限组件的能力。导弹与弹药领域设有临时例外,允许非联系国实体在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前提下参与,确保受资助方最迟于2033年12月31日前获得设计主导权。
此外,EDIP推动设立“欧洲武器装备项目结构”(SEAPs),作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新型法律实体,须至少由三个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两个为欧盟成员国),可开展研发、测试、认证、产业化、初始生产投资及共同采购等活动。
欧盟近日进一步完善其防务合作机制,推动欧洲防务能力一体化建设。根据相关规定,战略防务能力采购组织(SEAP)的设立需由申请方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并遵循EDIP第24条所规定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国家可在该组织成立后以公平合理条件加入为成员,或作为无投票权的观察员参与。
SEAP可与第三国或实体开展合作,但后者不具成员资格。为激励其组建,SEAP享有标准化程序支持,并在符合欧盟税收指令的前提下,就其自有设备获得增值税或消费税优惠。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SEAP还可依据注册地国家法律发行证券,并接受来自EDIP及其他欧盟项目的资金支持,同时确保避免重复资助。值得注意的是,SEAP被认定为《2009/81/EC国防采购指令》第12(c)条所指的国际组织,其组织的采购活动不受该指令约束,可自主制定采购规则,但须遵循非歧视、平等对待、比例原则和透明度等公共采购基本原则。
与此同时,欧盟同步推进“欧洲军事销售机制”(MSM),包括建立由欧委会牵头、经欧洲防务局(EDA)协商后设立的集中式国防产品电子目录,成员国、乌克兰及经济运营商可自愿填报信息。目录仅收录符合EDIP资格的制造商,并标明其是否拥有不受非关联第三方限制的完整设计权。
该机制还支持设立“国防工业战备储备池”,由至少三个国家(其中至少两个为欧盟成员国)或一个SEAP牵头组建,通过额外采购积累关键装备储备。若由SEAP主导,EDIP可对共同采购及后续维护提供共同融资。此类储备可通过政府间合同,优先向参与方快速出售或租赁,简化执行流程并协调出口管制。
为强化供应链韧性,EDIP下设“加速国防供应链转型基金”(FAST),依托“投资欧盟”(InvestEU)框架,通过债务或股权方式支持欧盟中小企业及小型中型企业提升防务制造能力。同时,“欧洲共同利益防务项目”(EDPCI)聚焦跨域大型合作项目,要求至少四个成员国参与,以系统性增强欧洲防务工业基础。
欧盟近日就EDIP达成重要进展。该计划旨在提升欧洲防务技术与工业基础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加强跨境合作,减少战略依赖,并扩大产能规模。参与方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相关联系国及乌克兰。
根据协议,欧洲防务优先合作项目(EDPCIs)将由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经欧盟理事会以特定多数表决方式确定。参与成员国须在相关合同中适用与EDIP一致的资格标准,并每年提交实施情况报告。新成员加入需获得现有参与国一致同意。此外,涉及EDPCI的生产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在符合成员国法律框架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被视为压倒性的公共利益事项。
EDIP首次在欧盟层面建立防务产品供应安全机制,涵盖三大支柱:一是强化准备能力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