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裁定:小米胜诉HEVCH.265专利战
快速阅读: 据相关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维持小米专利无效决定,认定其缺乏创造性。H.265视频编码标准涉及多个专利池,许可政策混乱,影响市场秩序。小米策略或为国产厂商提供参考。
记者从小米公司获悉,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项关于HEVC/H.265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的二审裁判书,支持了小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意见,驳回了美国GE视频压缩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维持了该专利无效的决定。
2020年8月起,小米与GE视频压缩公司就一项名为“解码数据流的方法、生成数据流的方法及其解码器”的专利(专利号:ZL201610412832.3)产生了纠纷。同年8月,小米因未与HEVC Advance达成许可协议,在德国被GE视频压缩公司等专利权人起诉侵权。
2022年2月,小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经过5个月的审理,该专利被宣告无效。随后,GE视频压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无效宣告,但被驳回。该公司进一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法庭于2025年4月1日开庭审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7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该专利无效的决定,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H.265(HEVC)视频编码标准涉及高效的视频压缩技术,对于智能手机、电视等设备处理高清视频至关重要。然而,H.265标准专利分散在MPEG LA、HEVC Advance、Velos Media三个专利池,许可政策重叠且费率不一,严重影响了专利许可市场的秩序。随着视频编码标准技术的推广,专利池的博弈或将进入新阶段,小米的主动策略可能为国产厂商提供重要参考。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