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在新的 232 条款调查中就 UAS 进口征求意见
快速阅读: 据《JD Supra》最新报道,美国商务部就进口无人机系统及其零部件对国家安全影响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6日。该调查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进行,可能引发关税或配额等措施。
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联邦登记公告,2025年7月16日,商务部就进口无人驾驶飞行器系统(UAS或无人机)及其零部件和组件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6日。
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商务部于2025年7月1日自行启动了此项调查。该条款授权商务部调查进口商品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并在必要时采取调整进口量等措施。商务部需在调查启动后的270天内向总统提交报告,详细说明调查结果,并提出缓解国家安全威胁的建议。总统随后须在90天内决定是否采纳商务部的建议,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征收关税、设定配额或关税配额。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较短的意见征集期,报告可能在不到270天的时间内发布,总统的决策和措施也将随之实施。
此次调查是今年早些时候启动的多项第232条调查的一部分,涉及铜、木材和木制品、药品、半导体、关键矿物以及中型及重型卡车的进口。特朗普总统任期内根据第232条采取的措施,如对钢铁、铝和汽车(包括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及其部分组件的限制,目前仍有效。
此外,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制定的预先通知,就进口UAS及其零部件和组件(包括软件)的潜在限制征求公众意见,旨在评估与外国敌对国家交易的可能限制。尽管尚未采取具体行动,但预计会与BIS对联网车辆技术限制的方式相似。
商务部的调查紧随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两项行政命令之后,旨在加强美国无人机产业并提升空域安全。其中,“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的行政命令要求商务部、国防部和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采取措施,促进美国制造的民用无人机出口,优先采购美国制造的无人机,防止购买由外国对手制造的无人机,并扩大美国无人机的国内市场。
此外,该行政命令还指示商务部采取行动,确保美国无人机供应链不受外国控制或利用。2025年7月10日,国防部长发布备忘录,表示国防部将超越“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行政命令的要求,进一步释放美国制造业和作战人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竞争力也是国会关注的重点。2025年《国家防御授权法案》要求对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Autel Robotics两家无人机制造商进行国家安全评估,以减少中国在本国无人机市场的影响力。若一年内未完成评估,这些公司的无人机产品将被纳入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受保护清单”。评估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
在第232条调查中,商务部特别关注以下问题:
– 美国对UAS及其零部件和组件当前和预期的需求;
– 国内生产UAS及其零部件和组件的能力;
– 外国供应链在满足美国需求中的作用;
– 进口UAS及其零部件和组件的集中度及风险;
– 外国政府补贴和不正当贸易做法对美国行业竞争力的影响;
– 外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导致的价格压制;
– 外国国家和公司利用UAS及其零部件和组件进行军事化的能力;
– 增加国内产能的可能性;
– 当前贸易政策对国内生产的影响及是否需要额外措施;
– 其他相关因素。
鉴于UAS市场和供应链的复杂性,公众意见对于界定调查范围和提出有助于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的措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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