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无3C标识充电宝怒砸起火 被行拘5日
快速阅读: 据相关媒体最新报道,7月16日,武汉天河机场一旅客因携带无3C标识充电宝被拒登机,情绪失控导致起火。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民航局规定禁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
据“湖北机场公安”报道,7月16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3航站楼安检处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一名男性旅客因携带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无3C标识),被安检员告知禁止携带登机。该旅客情绪激动,与安检员发生激烈争吵,并将充电宝砸向地面,导致冒烟起火。起火后,安检人员迅速疏散现场旅客,关闭通道,将充电宝转移至消防水桶内,并用灭火水源扑灭明火。
事发后,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旅客沈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警方依法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航局于6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机上起火冒烟的事件频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的3C认证。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