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面孔,就没有案子:加州的 S.B. 627 要求警察露面
快速阅读: 《电子前线基金会》消息,加州推出S.B. 627,禁止执法者遮挡面部和徽章,确保公众能识别警员,提升问责透明度。该法适用于联邦、州及地方执法人员,保护记录警察的权利。
全国各地的人们正在收集和分享来自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的戴着面具的执法人员的影像,这些机构被授权执行所谓的移民执法:逮捕平民,有时甚至暴力地和/或无令状地进行。这些影像属于一种长期的传统,在执法过程中记录执法行为,以确保在人们观察到不当行为和/或违宪行为时有一定的问责机制。然而,尽管记录警察行为对于证明不当行为的指控至关重要,但当执法人员遮住徽章和/或面部时,这些影像的实用性大大降低。此外,律师、记者和活动人士也无法通过公开记录请求来识别警员,以查看警员视角的互动情况。为应对这些日益增长的担忧,加利福尼亚州推出了S.B. 627(参议院法案627号),禁止执法部门在这些公共接触中遮盖面部。这项法律建立在加州及其他一些州和市镇的立法基础上,要求警察“佩戴徽章、姓名牌或其他明显显示警员编号或姓名的装置”。同样,于2018年通过的警察改革法案要求在使用武力案件或涉及暴力不当行为的指控时,向公众开放执法官员的个人人事档案,以提高透明度。但在2025年的美国国土安全部(ICE)拘留案件中,联邦和联邦授权的警员不仅遮盖了他们的徽章,还遮盖了面部。该法案将提供一个重要的工具,以防止这种做法,并确保那些记录警察的人能够实际确定他们所记录的警员身份,以便后续调查之需。该法律明确包括“任何属于当地、州或联邦执法机构的警员,或代表这些机构行事的任何人”。这是一个必要的举措。记录警察的权利以及对政府行为进行问责的权利,前提条件是我们知道政府工作人员是谁。新法案旨在涵盖联邦警员,而不仅仅是州和地方官员,从而保护加利福尼亚人免受无法问责的执法行为侵害。正如电子前沿基金会(EFF)一直支持记录警察的权利一样,我们也支持在这些记录中能够识别警员的权利。我们已向州立法机构提交了一份信函,表明这一立场。加利福尼亚州应通过S.B. 627,其他州也应效仿,以确保记录警察的权利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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