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巡回法院:机器学习专利在 Recentive Analytics, Inc. 诉 Fox Corp. 案中不符合资格。
快速阅读: 据《国家法律评论》最新报道,法院裁定Recentive公司的专利因未达到创造性标准而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指出其仅依赖通用机器学习技术且无技术创新,无法满足专利法的严格要求,强调简单应用已知方法难以被视为足够创新。
在第二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考虑了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一个“创造性概念”,足以将抽象思想转化为可获得专利的申请。Recentive公司辩称,其专利通过使用机器学习,基于实时数据动态生成优化的地图和时间表,引入了创造性概念。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所声称的方法仅仅是在描述抽象思想本身。法院强调,迭代训练过程和动态调整机制是机器学习的本质特征,并不构成创造性概念。
法院指出,这些专利没有披露任何具体改进机器学习算法或实现技术进步的方法。相反,这些权利要求依赖于通用的机器学习技术和计算装置,这不足以满足Alice测试的第二阶段要求。
法院认为,这些专利所涉及的技术仅停留在对已知方法的简单应用层面,缺乏创新性的改进或技术突破。因此,其未能通过专利法中关于创造性的严格审查标准。最终,法院裁定该专利申请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这样的判决结果表明,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于依赖现有技术进行简单组合或应用的发明,很难被认定为具备足够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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