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 敦促法院在 Kadrey 诉 Meta Platforms 案中避免使用合理使用捷径
快速阅读: 据《电子前线基金会》最新报道,电子前沿基金会为卡德雷诉Meta案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强调生成式AI训练的合理使用问题需谨慎评估,不应因获取材料的技术或盗版指控而偏移法律分析重点,呼吁法院拒绝限定特定获取方式的版权例外,以保障技术发展的合法性与创新空间。
电子前沿基金会(电子前哨基金会)在卡德雷诉Meta公司(卡德雷诉脸书母公司Meta)一案中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这是针对人工智能开发者提起的多起正在进行的版权诉讼之一。大多数人工智能版权案件都提出了一个重要新问题:用于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需的复制是否属于非侵权的合理使用。然而,卡德雷案试图绕过合理使用的概念。
原告方,包括莎拉·西尔弗曼在内的多位作者,起诉Meta公司涉嫌利用BitTorrent下载他们书籍的“盗版”副本来训练大型语言模型Llama。换句话说,他们的法律主张挑战的是Meta公司获取训练材料的方式,而非其如何使用这些材料。但部分原告的论点,如果获得支持,可能会对其他案件中人工智能开发者的辩护造成损害,因为在这些案件中合理使用直接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如何裁定这一问题将深刻影响这项变革性技术的未来发展,包括其能力、成本,以及其发展是否会受到开放市场民主化力量的影响,还是被少数寡头的随心所欲所左右。
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值得在充分记录的基础上进行仔细考量,而不是像本案原告所寻求的那种关于“盗版”的夸张说法,从而导致法律要求的合理使用分析偏离正轨。正如电子前哨基金会向法院解释的那样,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是否适用合理使用的问题过于重要,不能仅凭卡德雷案的旁门左道挑战来决定。
此外,正如电子前哨基金会在意见书中指出的,开发者是否能够在广泛的创意作品上合法地训练人工智能,不应取决于他们用来获取这些材料的技术。正如我们在意见书中所述:“法院不应允许Meta公司涉嫌使用BitTorrent的细节动摇本案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的核心讨论。也不应接受原告方的呼吁,让关于BitTorrent和‘无限制盗版’的夸张言论偏离法律要求的深思熟虑且基于事实的合理使用分析。”
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值得在充分记录的基础上进行仔细考量,而不是像本案原告所寻求的那种关于‘盗版’的夸张说法,从而导致法律要求的合理使用分析偏离正轨。正如电子前哨基金会向法院解释的那样,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是否适用合理使用的问题过于重要,不能仅凭卡德雷案的旁门左道挑战来决定。
我们还敦促法院拒绝原告方试图在版权法中为通过‘BitTorrent’获取的作品副本设立例外的尝试。这种危险的论点企图彻底排除即便最具变革性和社会益处的用途——例如人工智能训练——可能被视为合理使用的可能性。正如电子前哨基金会在意见书中解释的那样,为‘BitTorrent’、‘互联网盗版’、‘P2P下载’等内容设定豁免,将违背合理使用原则作为版权法应对新技术保护的初衷。
516_eff_amicus.pdf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