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从贸易逆差中减去进口的附加值呢?
快速阅读: 据《经济与自由图书馆(博客)》最新报道,长期读者艾伦质疑贸易逆差的影响,指出其未反映贸易真实价值。文章解释,贸易逆差衡量资金流动而非价值,进口商品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收益虽未计入贸易逆差或GDP,但实际带来经济利益。
长期读者艾伦·戈德哈默写道:我通过电子邮件告诉他这不是一个幼稚的问题,我也确实有答案。我不会专注于人工智能在计算“互惠关税”中的作用,或者是否发挥作用。从他的问题中可以看出,这并不是艾伦所询问的内容。这是他关键的一句话:基本上是真的。部分产品销售收入流入政府,大部分钱流向了卖家,并且他们并非不被忽视的。我们衡量他们的收益是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假设所有成本(而不仅仅是中国的投入成本)都被考虑进去。同时,是的,这些销售确实创造了就业机会,但经济学家衡量工人从这些工作中获得的收益并不是这些工作本身。甚至也不是这些工人得到的工资、薪水和福利,因为计算工资、薪水和福利会夸大他们的收益。他们失去的机会成本是如果他们不在当前的工作岗位上,他们会得到的在次优岗位可能获得的工资、薪水和福利。因此,他们的收益等于他们的工资、薪水和福利减去在次优岗位可能获得的工资、薪水和福利。
到目前为止,我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最终用户。我们经济学家称他们的收益为“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现在回到艾伦的两个问题:这一价值并未从贸易逆差中扣除,因为贸易逆差从来不是用来衡量价值的:它衡量的是资金流动。美国对中国贸易逆差是美国人用于中国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与中国人用于美国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之间的差额。它并没有告诉我们从这些商品和服务中获得的价值量,只是表明价值必须超过我们所花费的金额,否则我们就不会购买这些商品和服务。简而言之,我们从贸易中获益。在某种意义上,艾伦的“幼稚”问题指出了讨论贸易逆差时的一个关键问题。当这些进口商品对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的价值超过我们所花费的金额时,贸易逆差能有多糟糕呢?换句话说,我认为艾伦正确地看到了这些价值并想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有这样的疑问是对的。
现在回答他的第二个问题:“这个价值难道不也被计入美国GDP吗?”因进口而增加的工资、福利和薪水确实是GDP的一部分。如果人们从事生产效率更低的工作,GDP会略低一些。各级美国政府的税收并未直接计入GDP,因为这些税收首先是从美国生产商和消费者那里提取的。最后,消费者剩余也不计入GDP,记住,GDP是以市场价格衡量产品的,所以不包括消费者剩余。
因此,贸易逆差并不等同于经济损失,而消费者剩余和贸易带来的收益往往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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