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努力如何决定经济结果
快速阅读: 《奥地利经济研究所》消息,本文探讨了个人在面对歧视和社会约束时的经济进步可能性。经济学家希格斯和威廉姆斯强调个体经历而非群体结果,指出即使在种族歧视下,个人仍可通过自由市场实现经济改善。自由市场虽无保障,但竞争力量有助于缓解歧视影响,使个人经济进步成为可能。
人类既是个人,也是群体的成员。由于与群体相关的刻板印象和偏见普遍存在,因此常常被认为在经济进步方面没有太多意义。主流观念深深植根于平等主义意识形态和干预性政策之中,认为加入一个弱势群体阻碍了经济进步。任何从弱势群体中脱颖而出的个人成功者——例如百万富翁或流行歌星——都被视为证明规则的例外情况。
确实,个人的生活结果不仅受可用经济机会的影响,还受到法律、社会或政治系统中约束的影响。历史上,这些约束由明确的法律制度强制执行,该制度基于特定阶级或种族的歧视。例如,英国的主仆法规基于阶级和地位的区别。美国的吉姆·克劳法案根据种族隔离公民。最早的吉姆·克劳法例来自马萨诸塞州:“‘吉姆·克劳法’一词首次出现在1841年,指的是马萨诸塞州的一项法律,要求铁路为黑人乘客提供单独的车厢。”1838年,“东方铁路开始在东波士顿和马萨诸塞州塞勒姆之间运行列车,但为白人和黑人乘客提供了单独的车厢。”
这些歧视性法律限制了弱势群体成员参与市场交易的程度,因此从群体的角度来看,可以说他们有更少的经济提升机会。然而,从这些群体的个人成员角度来看,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尽管一个群体的机会较少,但这并不完全阻止该群体的个人成员实现经济进步。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进步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只是少数例外情况设法突破困境,那么在自由市场中取得进步的空间就显得无足轻重。这是例如那些声称从“模范少数民族”群体(如历史上也遭受种族歧视的亚洲人)的例子中无法学到任何东西的人的观点。然而,如果在存在此类法律、社会和政治约束的情况下,个人进步在自由市场中是常态,那么这将证明自由市场的力量可以解放所有人,包括弱势群体的成员。
这是经济学家罗伯特·希格斯在其著作《竞争与强迫:美国经济中的黑人,1865-1914》中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希格斯对种族歧视的定义强调对个人的影响:“当一个黑人个体和一个白人个体在其他方面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受到不同对待时。”因此,他的重点是个体待遇,而不是测量群体结果。群体的结果并不能告诉我们该群体每个成员的进步空间。为了说明他所说的个体待遇,希格斯举了一个例子:一个白人个体比一个黑人个体工作更努力且生产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给白人个体支付更多并不是种族歧视的证据。希格斯观察到,同样地,在自由民“大多为文盲且缺乏独立管理经验”的情况下,较低的工资本身并不能证明种族歧视的存在。希格斯的目标在于确定教育水平、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技能提高时,个体成果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善。他还考虑了这种进步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种族歧视的持续向下拉力”的阻碍。他举例说明了黑人在接触公共官员(如执法部门和学校当局)时可能期待的待遇,并承认这一事实:“当黑人接触到政府当局时,通常可以预期会受到歧视性待遇。”然后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这种歧视性待遇在多大程度上可能阻碍经济进步。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希格斯分析了“经济竞争与种族隔离”之间的互动如何作为“决定美国黑人物质状况的联合因素”。他得出结论:“竞争力量极大地影响了黑人的经济生活,事实上,[经济]竞争在保护黑人免受种族压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的论点不是说种族压迫对任何人生活都没有影响,而是说个人能够在这种影响下实现经济进步。
沃尔特·E·威廉姆斯在他的书《种族与经济学:多少可以归咎于歧视?》中采用了非常相似的方法。他专注于市场参与的个人体验,认为:“在市场上,因为他们的交易大多是个人事务,所以不需要赢得他人的认可或许可。”个人不需要“赢得多数人”来实现目标。一个求职者只需要说服一位雇主并同意那位雇主的条款——他不需要说服整个种族的人相信他值得被雇佣。同样的原则适用于在公开市场签订合同的任何人,例如销售人员——他试图说服个别买家,而不是整个种族。
威廉姆斯表明,尽管面临社会、政治约束,例如属于遭受种族歧视的群体,个人仍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显著的经济进步,以至于不能仅仅被视为“例外”。这并不是说自由市场消除歧视或歧视不存在。相反,即使在没有法律或制度化强迫的情况下,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仍会受到许多生活约束。例如,契约自由包括进入协议或选择不进入协议的自由,因此使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同一自由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它,因为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愿意与你达成协议。自由市场没有任何保证。
结社自由也是如此——赋予人们选择与谁交往的自由同时也赋予他们选择不与谁交往的权利。同样,私人财产的神圣性需要强有力的财产权保护,但不应忘记财产本质上意味着排除权。因此,在这个背景下,自由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某些情况下行使可能会让他人感到失望甚至不利。然而,对于任何个人来说,关乎自身生活的决策的重要问题是,在存在这些约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预期经济活动能给他带来有价值的经济成果。
经济研究的启示十分明确。正如威廉姆斯所解释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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