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确认版权法规将作者身份限制为人类,仅取消内容的版权注册…
快速阅读: 据《JD Supra》称,法院在裁决中参考美国版权局1973年的政策,强调计算机不具作者身份。尽管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法院仍基于1978年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作出符合立法原意的判决。
尽管法定分析已足以支持法院的裁决,但法院还是通过参考当时的美国版权局政策,对案件进行了进一步补充说明。法院解释称,美国版权局在1973年确立了人为创作的基本要求。法院还指出,一个由国会设立、负责评估新技术对受版权保护作品影响的调查委员会于1978年表示:“没有任何合理依据表明计算机在任何方面对通过其使用产生的作品具有作者身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有些人或许会觉得这一观点有些过时。然而,法院当时致力于从1978年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出发,理解国会的初衷。最终,法院努力在这一历史语境下作出符合立法本意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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