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院驳回缺乏“人类”创作者的 AI 生成艺术的版权
快速阅读: 据《亚洲新闻台》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AI生成的作品无版权保护,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可享有版权。此裁决支持美版权局立场,否决了相关版权申请。塞勒律师表示将上诉。这一裁决凸显了AI技术对传统版权体系的挑战,平衡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成重要议题。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周二裁定,由人工智能生成但未涉及人类创作的作品根据美国法律无法享有版权。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同意美国版权局的观点,即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的AI系统“DABUS”创作的图像不享有版权保护,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享有版权保护。周二的裁决标志着美国官员在应对快速发展的生成式AI行业版权问题上的最新尝试。美国版权局还单独否决了艺术家们利用Midjourney AI系统生成图像的版权申请。这些艺术家认为他们有权为通过AI协助创作的图像申请版权——与塞勒不同,他声称其“具有感知能力”的系统独立完成了该案中的图像创作。
塞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表示,他和他的客户“强烈反对”这一裁决,并打算提起上诉。版权局在声明中表示,我们认同法院的裁决结果。密苏里州圣查尔斯的塞勒于2018年为其作品“天堂之门”提交了版权申请,这是一幅他说是由他的AI系统制作的视觉艺术作品。该办公室于2022年驳回了他的申请,理由是创意作品需由人类创作者完成才能享有版权。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在2023年支持了这一裁决,并表示基于“几个世纪以来的既定理解”,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的“基石要求”。
塞勒告诉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该裁决可能阻碍这一重要新兴领域的投资与努力。美国巡回法官帕特丽夏·米莱特(Patricia Millett)周二代表合议庭全体法官写道,美国版权法“要求所有作品均由人类创作”。上诉法院指出:“鉴于《版权法》诸多条款仅在作者为人类时才成立,因此《版权法》的最佳解读是注册需要人类作者身份。”
这一裁决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进一步凸显了生成式AI技术对传统版权体系带来的挑战。未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