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上诉法院表示,AI 机器人作者没有资格获得版权
快速阅读: 据《The Register》最新报道,霍华德法官批准了美国版权局的动议,指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需由人类创作。赛勒欲将AI列为作者的行为,使版权局有权驳回其申请,此裁决强化了创作者资格的要求。
霍华德法官在一份书面意见([PDF])中批准了美国版权局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他在意见中指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必须由作者创作,而根据美国法律,只有人类才能被视为作者。由于赛勒试图将人工智能列为作者而非本人,这足以成为版权局驳回其申请的理由。将这一判断融入其中,版权局拒绝申请的依据显得十分充分。
此外,经过润色后的段落如下:
霍华德法官在其书面意见([PDF])中批准了美国版权局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他明确指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创作者身份,而按照美国现行法律,只有人类才可被视为合法的创作者。鉴于赛勒试图将人工智能作为作品的作者,而非本人署名,这一行为直接为版权局拒绝其申请提供了充分理由。这一裁决逻辑清晰,也进一步巩固了版权法中对创作者资格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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