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确认拒绝 AI “作者”的版权
快速阅读: 《彭博法律》消息,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裁定,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不能获得版权保护,因版权需人类作者身份。斯蒂芬·塞勒诉美国版权局一案中,法院支持版权局立场,拒绝基于机器生成图像的作品注册版权。这一裁决确立了版权法处理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首个先例。
人工智能无法因其创作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获得版权,因为需要人类作者身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小组在周二就此作出了裁决。
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认为,一幅名为《天堂之门》的二维艺术作品的版权应归属于其开发的人工智能程序“创造力机器”(Creativity Machine)。然而,版权保护仅适用于人类创作,塞勒放弃了他提出的通过“创造力机器”人工智能程序创作该作品的替代性论点。根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意见书,巡回法官帕特丽夏·A·米莱特(Patricia A. Millett)的意见确立了版权法如何处理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第一个先例性标志。
尽管支持美国版权局的立场,即注册版权需具备人类作者身份,但这一观点可能在创意产业中形成或加深一种观念,即人工智能对作品的贡献仅代表不可保护的创造性选择,可被自由复制。听听:你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创作获奖艺术。但你能否为它申请版权呢?
版权局以图像由机器生成为由拒绝为其注册版权。塞勒因此起诉了该办公室,但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裁定“法院普遍拒绝承认在没有任何人类参与的情况下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地方法院还指出,塞勒在版权局放弃了他的替代主张,因为在重新审议请求中,尽管他提出了这一观点,但他仍然坚持认为人工智能是作者。
在口头辩论中,小组暗示并重申,在其意见中,他并未正确挑战这一发现。巡回法官罗伯特·L·威尔金斯(Robert L. Wilkins)和朱迪思·W·罗杰斯(Judith W. Rogers)加入了该意见。布朗内里史密斯与汗律师事务所代表塞勒。司法部代表版权局。
案件是斯蒂芬·塞勒诉希拉·珀尔穆特,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案号No. 23-5233,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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