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律中的人工智能和反竞争协议
快速阅读: 《JD Supra》消息,人工智能在欧盟竞争法下的应用引发关注,涉及横向和纵向协议的潜在违规。它可能用于卡特尔、价格操控及转售价格维持等。尽管现有法律仍适用,但发现和处理这些违规行为更具挑战性。同时,人工智能也在执法中被考虑用于案件管理与调查协助,需确保法律保障与合规。
人工智能(AI)的兴起及其广泛应用引发了关于其可能用于违反欧盟竞争法的疑问。这一问题由于《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中对这类系统定义的两个特性而变得更加复杂:(1)它们以不同程度的自主性运行;(2)它们从接收的输入中推断如何生成预测、建议或决策等输出,这些输出可能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
### 横向协议
**人工智能在卡特尔中的作用**
人工智能可能被用于卡特尔或中心辐射式安排中。虽然自主定价协调不违反欧盟竞争法,但它对未来提出了有趣的问题。人工智能市场中的横向协议将与其他市场的类似。然而,由于人工智能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以及对人才和技能的需求增长,限制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不挖角协议”可能尤其值得关注。
**明确的共谋**
明确的共谋是欧盟竞争规则最明显的违反行为,因为竞争对手直接沟通以达成反竞争行为,如价格固定或市场份额划分。然而,一旦协议达成,参与者可能会偏离计划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人工智能可以用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促进稳定卡特尔的形成。通常,卡特尔参与者可以使用人工智能自动实施协议,从而减少直接沟通的需要。人工智能还可以用于监控个人行为以确保卡特尔的稳定性。
这些问题并不带来新的法律挑战,因为竞争法规则照常适用。主要困难在于发现卡特尔并理解使用人工智能进行此类反竞争目的的方式。这个问题并不新鲜。2016年,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在《海报》案中发现,在线海报和框架销售商使用了自动化重新定价软件来监控和调整价格,以确保彼此不会压价。卡特尔参与者保持联络以确保定价安排有效,并解决重新定价软件操作中的问题。
**中心辐射式安排**
反竞争的信息交换可以间接发生,通常是在竞争对手知道价格是由第三方基于人工智能的平台设定的情况下,且没有远离这种做法。例如,在《Eturas》案中,旅行社被怀疑通过第三方在线预订平台对折扣设置共同上限。欧洲法院确认,设定折扣上限的在线平台条款可能促成与旅行社的反竞争共谋。因此,如果旅行社知晓这些反竞争条款的修改且未保持距离,则可推定其参与了此类共谋。
间接信息交换也可能发生在竞争对手使用相同的第三方人工智能定价工具时。欧盟委员会的《横向指南》指出,使用共享算法定价规则(例如,匹配竞争对手的价格减去5%)很可能违反欧盟竞争法,即使不存在明确的协议。这一观点尚未在欧盟竞争法下得到检验,因为需要存在协议。在《Eturas》案中,公司因知道使用共同的第三方工具从事反竞争行为且未保持距离而被判共谋。如果无法证明这种知识,则不构成违规。
**自主定价协调**
竞争对手可能分别采用不同的定价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自己的算法和数据集,通过这些工具学习和调整其定价策略。各种实验表明,当这些人工智能系统在一个市场环境中相互作用时,它们往往趋向于达到高于竞争价格的价格平衡。然而,这些实验仍然是理论性的,算法默示共谋的证据尚显不足。竞争管理机构和学者们正在继续研究这个问题。尽管默示共谋目前不在欧盟竞争法的范围内,但随着人工智能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普及,这个问题可能很快需要重新考虑。重新思考默示共谋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这将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因为它将涉及质疑欧盟竞争法的核心原则。
### 纵向协议
大多数涉及不同供应链层级竞争对手的纵向协议并不违反欧盟竞争法。欧盟委员会的《纵向限制指南》澄清说,这是因为协议双方所从事活动的互补性质通常意味着一方的竞争性行动将使另一方受益,最终使消费者受益。然而,某些纵向协议可能在欧盟法律下引发竞争担忧。
**输入封锁**
可能存在反竞争的纵向安排,导致下游参与者对关键投入品的封锁。通常,如果人工智能供应链不同段的两家公司在同意授予对方对有价值资源的独家访问权时,可能会阻碍其他竞争对手开发竞争产品。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可能是人工智能芯片制造商和人工智能开发者同意向对方提供各自半导体技术和高级训练数据集的独家访问权,从而阻止竞争对手获得这些关键投入品。根据欧盟法律,这样的协议通常会被视为合法。然而,如果协议双方的市场份额超过30%,则不享有此假设。
**核心限制**
即使低于30%的门槛,垂直协议也非法,如果它们涉及核心限制。具体而言,使用人工智能来监控或执行转售价格维持协议,或独家或选择性分销系统,可能违反欧盟竞争法。
**转售价格维持协议**
卖方禁止为买方设定固定或最低售价。在线市场上卖方越来越多地使用基于人工智能的价格监测系统,通过价格建议增强市场透明度。然而,这些系统本身并不违法。买方仍然有自由采取竞争性价格策略。只有在买方和卖方同意将推荐价格变为强制性价格时,使用这些系统才成为非法。在这种情况下,价格监测系统成为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执行工具,因此是非法的。例如,2018年,欧盟委员会因供应商使用监控软件检测零售商的价格偏差并在价格下跌时干预,从而固定零售价格,对消费电子供应商处以超过1.1亿欧元的罚款。许多零售商在电子产品制造商的压力下被迫遵守“建议”价格,使用算法系统根据其他零售商的价格自动调整价格,这比线下环境对整体价格的影响更大。
**独家或选择性分销系统**
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控机制可作为实施独家或选择性分销系统的辅助执行手段。例如,人工智能可以用于监控买方或其客户是否遵守在特定地区或特定客户群销售的限制,或选择性分销系统成员之间的交叉供应限制。
### 执法
竞争管理机构正考虑利用人工智能来增强案件管理和协助调查,通过分析数据和扩展电子发现能力。这可以帮助缩短调查时间,从而降低被调查公司的成本和不确定性。然而,应用人工智能用于此类目的可能尚需时日,因为它必须经过仔细设计和测试,以确保必要的法律保障,包括辩护权、良好行政权的权利以及符合欧盟数据保护和人工智能法案的规定,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人工智能法案》。
作者感谢Ioannis Dellis在准备本警示中的协助。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