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Seek、ChatGPT 和全球争夺技术霸权
快速阅读: 据《哈佛法学院》称,2025年1月,中国公司深寻发布低成本人工智能模型深寻-R1,导致英伟达市值大幅缩水。开放人工智能正调查深寻是否不当复制其模型。哈佛讲师路易斯·汤普罗斯认为,诉讼可能性取决于具体情况,仲裁可能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方式。华尔街担忧深寻引发的诉讼浪潮,尤其是版权侵权方面。核心问题在于训练人工智能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多个地区法院将审理此问题。
2025年1月20日,中国公司深寻发布了其首个人工智能模型深寻-R1。一周后,人工智能科技公司英伟达的市值暴跌了5890亿美元——这是史上单日最大的市值损失。为什么?深寻以更低的成本——非常低的成本制造了新的聊天机器人深寻。虽然英伟达的客户开放人工智能投入了一亿美元来创建ChatGPT,但深寻声称他们仅用560万美元就开发出了自己的平台深寻-R1。目前尚不清楚深寻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的答案仍然不清楚。然而,开放人工智能公开承认正在进行调查,以确定深寻是否“不恰当地蒸馏”了他们的模型,从而以极低的成本生产出一个类似ChatGPT的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
那么,开放人工智能是否有理由起诉深寻?根据哈佛大学法学院讲师路易斯·汤普罗斯的说法,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哈佛法律今日》与汤普罗斯讨论了当前人工智能行业的状况、适用的法律以及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开始之后世界可以期待什么。
接下来的步骤将依据服务条款的具体内容。大多数服务条款合同都包含某种形式的仲裁条款,详细规定了仲裁的具体地点。然而,最近一些公司开始在这些条款中添加许多例外情况,以确保其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尽管仲裁要求普遍较为常见,但无法确定这些条款是否涵盖了知识产权侵权或特定服务条款违规。假设仲裁条款被排除或判定无效,作为原告的开发者可以选择在任何符合基本民事诉讼管辖权要求的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仲裁是否适合作为解决人工智能纠纷的场所,我认为仲裁特别适合处理涉及大型企业的案件。国际仲裁裁决很可能更容易在不同国家之间获得执行。实际上,根据不同的仲裁机构,仲裁可能有效缓解来自某一特定国家的法院命令的可执行性问题。中国的法院、欧盟和美国的法院很可能会同等看待国际仲裁决定。
人工智能系统能够以远低于预期的成本开发的事实在整个华尔街引发了震动。你预计会出现一波针对深寻的公司诉讼吗?由于深寻而损失价值的美国和欧盟人工智能公司的投资者,如果他们有理由相信深寻并非威胁,他们可能会提出可采取行动的索赔。每当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时,你都可以预见到股东诉讼数量会增加。我怀疑现在的指导意见是确保不要忽视来自中国公司竞争的风险,因为深寻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我也能预见深寻可能成为目标,因为它可能会面临现有人工智能公司所遭遇的那种由版权作品所有者提起的版权诉讼。例如,《纽约时报》因其平台据称在其新闻数据上训练而起诉开放人工智能侵犯版权。《纽约时报》的诉讼只是众多仍在进行中的诉讼之一。目前约有25-30起版权侵权案件在人工智能领域,它们都处于动议驳回阶段或证据收集阶段。
正如我们之前讨论过的,需要通过某些组合的诉讼来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最近一个非常有趣的裁决是在2月11日,汤森路透与ROSS Intelligence之间的诉讼案中作出的。它不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但涉及一种被指控复制WestLaw摘要和组织结构的AI系统。在最近判决的案件中,地区法院认定,在该系统训练中使用摘要不属于合理使用,因为它被用于训练一个本质上是竞争对手的系统。它是在系统上进行训练的,并且被认定不具备转换性。法院区分了此案与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案件,但在未来某时,关于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决定将产生重大影响。这个问题将在未来一两年内由多个地区法院审理,随后上诉法院将重新审视。如果任何未决案件上升至最高法院以提供关于合理使用的明确答案,我不会感到意外,这种情况过去也曾发生过,例如在索尼Betamax案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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