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三兄妹起诉宗馥莉 港法院要求说明108.5万美元去向
快速阅读: 据相关媒体报道,7月15日,三名自称宗庆后子女者起诉宗馥莉及离岸公司,要求冻结资产。法院发出禁令,涉及家族信托争议,焦点为血缘与遗嘱有效性。
7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三名自称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子女”的人士向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及其离岸公司提起诉讼。原告方称,早在2024年12月已递交起诉状,并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其处置离岸公司资产。法院已发出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履行多项告知义务。
宗庆后逝世一年有余,家族内部的继承纷争逐渐浮出水面。近日,三名自称宗庆后“子女”的人士向现任董事长宗馥莉提起诉讼,引发广泛关注。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查询获悉,案件原告方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被告方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企业有限公司)。
根据起诉状,2024年12月,宗继昌等人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阻止宗馥莉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资产。法院在审阅相关证据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要求其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方式处置账户中的任何资产。
此外,原告方还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包括提供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转移情况及详细流动记录。临时禁止令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旨在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的诉讼。
宗庆后生前在香港为后代设立了一笔离岸家族信托,总额达21亿美元。截至2024年初,该汇丰账户余额约为18亿美元。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滕云表示,若宗馥莉能自行支配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金,可能意味着信托资产未真正隔离,信托的有效性值得质疑。
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血缘认定和遗嘱有效性。律师陈丽娅指出,三个原告能否被确认为宗庆后的亲生子女,是其取得继承权的前提条件;宗馥莉提交的遗嘱是否有效,也是关键问题之一。立遗嘱人宗庆后设立遗嘱时是否身体健康且神志清楚,需通过司法精神鉴定来确认。
离岸信托的功能包括隔离风险、财富传承和税收筹划。然而,宗庆后设立的家族信托在去世后引发后代纷争,反映出家族治理结构的重要性。企业家不仅需要保护和传承物质财富,更要重视精神财富的传承,确保家庭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