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取消了需要简单取消方法的“点击取消”规则
快速阅读: 《Ars Technica》消息,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废止了FTC的“一键取消”规定,认为其未完成合法制定程序。该规定原定7月14日生效,旨在简化取消服务流程。法院指出,FTC未对超过1亿美元影响的规则进行初步评估。
今天,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废止了一项“一键取消”规定,该规定原本要求公司让取消服务变得和注册一样简便。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这项规定原定于7月14日生效,但被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废止。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全票裁定,拜登政府时期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当时由主席丽娜·汗领导,未能按照美国法律要求完成完整的规则制定程序。“虽然我们当然不支持在负面选项营销中使用不公平和欺骗性的做法,但委员会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的程序上的不足在此构成致命缺陷,”裁决中写道。法官们表示他们理解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初衷,写道许多美国人“无意中被加入定期订阅计划,由于未及时取消订阅而继续为不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付款。”裁决中提到,去年联邦贸易委员会修订了1973年的《负面选项规则》,通过“新增条款禁止销售者误导消费者,并要求披露关键条款、获得消费者明确同意,并提供简便的取消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一项规则预计每年对经济的影响达到1亿美元或以上时,联邦贸易委员会必须进行初步评估。联邦贸易委员会在一份拟议规则制定公告(NPRM)中估计,该规则不会产生1亿美元的影响。但随后一位行政法法官发现,该规则的影响超过了这一门槛,指出合规成本将超过1亿美元,“除非每个企业使用的专业服务时间少于23小时,在最低估算时薪的情况下”,第八巡回法院的裁决中提到。尽管行政法法官做出了上述发现,联邦贸易委员会却没有进行初步评估,而是“仅在发布最终规则时附带了最终监管分析”,法官小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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