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重新提出 NO FAKES 法案,获得更广泛的行业支持
快速阅读: 据《国家法律评论》称,《NO FAKES法案》重新引入国会,旨在保护公开权。新内容包括权利持有者获取传票权、扩大在线服务定义、分层处罚等。该法案获多方支持,但仍需平衡个人权利保护与技术发展及言论自由。它试图解决州法律碎片化问题,提供更清晰的联邦指导。
国会重新引入了《培育原创、扶持艺术、确保娱乐安全法案》(NO FAKES法案)——一项两党合作的法案,旨在建立联邦框架以保护个人的公开权。如先前所报道的,该法案于2024年首次提出,旨在应对未经授权的深度伪造和数字复制品的兴起,特别是那些未经同意滥用声音和形象的行为。尽管原法案未能在拥挤的立法日程中获得关注,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滥用的日益担忧以及来自关键技术和娱乐利益相关者的支持重振了该法案的势头。
新版法案有哪些新内容?修订后的法案反映了数月来的行业谈判。主要更新包括:
– **权利持有者获取传票的权利**:修订后的法案新增了权利持有者通过法院签发的传票,强制在线服务披露涉嫌侵权者身份信息的权利,从而简化执法流程并揭露匿名侵权者。
– **明确了安全港条款**:法案的两个版本都为积极遵守通知和删除程序的在线服务提供了安全港保护,这一框架类似于《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赋予在线服务提供商的保护。修订后的法案引入了这些保护的新资格要求,包括实施针对重复侵权者的账户终止政策。
– **防止未来上传相同未经授权的内容**:除了根据删除请求移除侵权的数字复制品外,修订后的法案还要求在线服务使用数字指纹技术(例如加密哈希或等效标识符)来防止未来上传相同未经授权的内容。
– **传播或托管未经授权数字复制品的平台**:修订后的法案扩大了“在线服务”的定义范围,明确包括搜索引擎、广告服务/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和云存储提供商,前提是它们在版权局注册指定代理人。这一扩展进一步确保责任不仅限于深度伪造技术的创造者,还包括传播或托管未经授权数字复制品的平台。
– **分层处罚**:修订后的法案引入了民事处罚的分层机制,对于未尽善意履行合规义务的在线服务,将处以从每项违规5,000美元到每件作品最高75万美元的罚款。
– **无需主动监控义务**:与之前的版本不同,修订后的法案明确规定,在线服务不需要主动监控侵权内容,承认这种监控的实际限制和资源约束。相反,责任是在收到有效的删除通知后触发的,之后在线服务必须迅速采取行动移除或禁用未经授权的内容以维持安全港地位。这种方法与DMCA下建立的通知和删除框架一致。
如果该法案得以实施,NO FAKES法案将在全国范围内为艺术家、公众人物和私人个人提供保护,防止未经授权在其深伪和其他合成媒体中使用他们的形象或声音。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法案得到了主要唱片公司、SAG-AFTRA、谷歌和OpenAI等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共识。虽然该法案旨在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技术时代创建更明确的法律指引,但利益相关者仍在就如何最好地平衡保护个人权利与促进技术革新和保障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进行持续讨论。
随着立法进程的发展,辩论很可能集中在该法案的框架是否能有效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复杂法律和运营挑战,同时为传播或托管此类内容的平台提供可执行且实用的指导。重要的是,NO FAKES法案旨在解决目前各州公开权法律碎片化的问题,这些法律在适用范围和执行力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分散的方式在应对深伪和合成内容这类本质上无国界的数字问题时往往效率不高且效果有限。通过建立一致的联邦标准,NO FAKES法案可以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指引,简化在线平台的合规流程,并增强跨司法管辖区的个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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